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物业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南住建〔2022〕702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经营,保障南宁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市住建局于2022年10-11月开展了2022年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为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的445家物业服务企业,按照15%比例,对随机抽取的67家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了物业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小区情况,落实服务信息公示工作情况,公共场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管理情况,物业服务日常开展情况,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等。
从实际检查情况看,随机抽取的67家物业服务企业中,有9家企业因无南宁市在管住宅小区或未经营物业服务相关业务等情况,不满足现场检查条件;其余58家企业经现场检查基本能按照物业合同提供物业服务,诚信自律,守法经营。
二、存在问题
(一)物业承接查验方面
部分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办理接管验收手续不规范,小区竣工总平面图、共用设施设备清单、物业质量保修文件等物业档案资料保管不完备,甚至存在遗失的情况。
(二)服务信息公示方面
部分小区信息公示内容不规范,未公示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专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等。
(三)公共场地、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方面
部分小区消防设施设备老化、破损、过期,无法正常使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共用设施设备的检查记录、保养记录、应急处理方案不完备。
(四)物业日常服务方面
部分小区存在地下车库车辆停放无序,公共楼道内环境卫生不整洁,杂物乱堆放,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不规范,垃圾分类不准确等问题。
三、处理意见
(一)部分企业理解和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不够到位,部分物业从业人员法治观念不强,物业服务意识不高,日常服务不到位,现场检查人员均已对存在的问题当场告知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要求各受检单位高度重视,举一反三,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本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详见附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尽快完成整改,并在整改限期内将整改情况报告盖章后报送检查人员。
(三)市住建局将加强整改情况复查,进一步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采取相应的信用管理措施,压实物业服务主体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对照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强化行业自律意识,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共同塑造行业良好形象。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依照合同约定,持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附件:信息公示不规范的物业服务企业一览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0日
附件
信息公示不规范的物业服务企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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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业服务企业名称 |
被抽检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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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西科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西中医院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生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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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西南宁市军缘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明秀二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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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圳市午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
瀚林御景小区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