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水中心,各有关企业:
根据《南宁市商事制度改革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2022年住房建设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促进燃气企业规范经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保障南宁市燃气行业健康发展,决定在南宁市辖区范围内开展2022年住房建设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一)检查范围:南宁市辖区范围内从事充装业务的燃气企业。
(二)检查对象: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既定比例要求随机抽取南宁市燃气企业共2家。
二、检查内容
(一)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订和落实情况;(2)燃气设施是否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3)燃气企业执行国家规范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4)燃气企业应急抢险预案的制订和抢险设备的配备情况;(5)燃气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情况;(6)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7)气源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二)对燃气充装单位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1)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相应资质证件;(2)是否有充装前后记录,并与实际充装情况相符;(3)检查充装完成后是否逐瓶进行气瓶测漏;(4)是否充装非自主产权、超期未检、翻新改造或者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气瓶;(5)报废气瓶是否按要求进行保存、销毁;(6)是否与自治区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平台对接,在用的气瓶信息是否录入监管平台。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检查时间
2022年10月12日至11月4日。
(二)检查方式
根据“双随机”原则,由市住建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组成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检查安排由检查组自行确定。
四、检查组成员
检查组成员从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五、检查结果公示
依据《南宁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规定,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市场主体名下公示,同时通过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各被检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至检查组。
(二)请市地水中心做好统筹工作,按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并于2022年11月4日前将检查单、发现问题和问题整改情况等材料报送至我局。
附件:2022年住房建设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名单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1日
(联系人:彭胜仁;联系电话:552156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