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房改管理

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南宁市新民路6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申购职工家庭核查结果公示(非还建第119批)

2026/04/16 3.0k 阅读 259 点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2009﹞16号)及申请购买非还建住房职工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满前送达首府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804

邮编:530028    

联系电话:0771-5621080  

以下为公示对象信息:  


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工作单位

1

胡雯婷

本人

南宁市公安局

2

岳凤军

本人

南宁市青秀区政协

3

韦炜

本人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戴俊

配偶


审查不通过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工作单位


首府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