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城镇其他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补充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22号)精神,为做好南宁市直属机关第一老干部休养所民族大道70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非还建住房剩余房源调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一)项目位置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70号。
(二)建设单位
南宁市直属机关第一老干部休养所
(三)预售房价
12000元/平方米(最终以项目竣工后审计结算价格为准)。
(四)项目类型
3栋高层住宅,其中:1、2号楼33层、3号楼32层。
(五)房源信息
可调剂的房源为75套,面积为107㎡~143㎡ ,最终房源户型以建设单位组织选房时公布为准。
(六)工程进度
项目3栋楼主体已全部封顶,预计交房时间为2026年12月底前。
二、供应对象
南宁市各城区城镇其他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
三、确定供应入围对象方式
报名前须预缴款80万元,以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为此次调剂住房的供应入围对象。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印发之日起,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东一里5号,广西林化工业公司办公楼4楼401号房。申购人在报名时须向项目转预缴款80万元(开户名称:南宁市直属机关第一老干部休养所危旧房改造项目,开户行:建行广西自贸区南宁五象支行,账号:45050160500100002420),申购人凭身份证原件、缴款凭证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及领取报名顺序号。
五、其他说明
(一)报名期满后,确定为供应入围对象的,需按《关于做好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房改〔2012〕61号)要求,7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交个人申办《准购证》的有关材料,经建设单位初审后报市住建局审核,并分别在建设单位及南宁市住建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核发《准购证》,符合条件的申购人凭《准购证》与建设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二)签订购房合同后,原预缴的报名费直接转为购房款和车位款。
(三)本次申购报名方案未尽事宜,由南宁市直属机关第一老干部休养所解释。
附件:南宁市直属机关第一老干部休养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70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剩余非还建住房申购报名方案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