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房改管理

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南宁市新民路6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申购职工家庭核查结果公示(非还建第116批)

2025/12/25 7.4k 阅读 279 点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2009﹞16号)及申请购买非还建住房职工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满前送达首府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804

邮编:530028   

联系电话:0771-5621080 

以下为公示对象信息: 


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工作单位

1

周翔

本人

南宁市公安局

卢雅冬

配偶

南宁市公安局

2

黄郑珠

本人

南宁市公安局

曹轶岚

配偶

南宁市民主路小学

3

刘元林

本人

南宁市公安局

陆彩芳

配偶

4

韦忠军

本人

南宁市公安局

钟勤英

配偶

5

李永斌

本人

南宁市公安局

吴晓环

配偶

南宁市邕宁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6

杨宁

本人

南宁市公安局

周小敏

配偶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审查不通过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工作单位



首府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