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2009〕16号)及申请购买非还建住房职工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满前送达首府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804
邮编:530028
联系电话:0771-5621080
以下为公示对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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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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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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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麦钊源 |
本人 |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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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陈宣泳 |
本人 |
南宁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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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萧嘉 |
配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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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韦力桦 |
本人 |
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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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嘉宁 |
配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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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王春利 |
本人 |
广西南宁昇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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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江新 |
配偶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中心支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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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黄文力 |
本人 |
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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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艳红 |
配偶 |
南宁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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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何章睿 |
本人 |
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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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敏 |
配偶 |
南宁市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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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潘静 |
本人 |
广西宁绘空间规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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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铭 |
配偶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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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不通过人员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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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工作单位 |
|
无 | |||
首府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