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为了规范南宁市房屋租赁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我市于2020年6月印发实施《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府规〔2020〕2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有效期截止于2025年6月30日。《通知》印发至今一直作为当前南宁市房屋市场监管的重要依据和抓手,在规范南宁市住房租赁标准,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屋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此,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对《通知》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意见发送至邮箱:zulinke5656948@126.com。提出建议的有关单位,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个人请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
附件:1. 关于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 《关于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修订说明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韦琳敢、潘妍;联系电话:0771-5620092)
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
http://gkzqyjpt.sf.nanning.gov.cn/po/f/view-7-b680b6553fed4760a627017e891a44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