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4年房地产交易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相关要求,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8月—10月开展了2024年房地产交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组成10个联合检查小组,分别按照3%—5%的比例,对南宁市城市规划区商品房、房屋中介、住房租赁市场等62家房地产企业进行了抽查。检查内容主要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和交付情况、商品房销售中“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情况;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及公示情况、落实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情况、房源发布管理情况;住房租赁企业开业报告、房源信息发布情况、落实租金监管情况;房地产估价机构以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情况等。
从检查情况看,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44家,按检查处置归类为: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23家、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4家、未按规定公示应该公示的信息1家、不配合检查2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9家、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5家、检查未发现问题企业18家(附表)。
二、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面
部分商品房预售项目存在专用POS机未见“南宁住建”标识、未使用预售资金专用POS机、未按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等情况。
(二)商品房销售现场/企业门店材料公示问题
个别企业(项目)存在未按要求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或公示信息不规范的情形。
(三)企业涉嫌经营异常问题
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租赁企业存在已搬离注册地址或已无法联系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未备案或租赁企业未办理开业报告等问题
个别中介机构未在主管部门办理经纪机构备案和住房租赁企业未向主管部门报送开业信息,部分房地产估价机构无房地产评估资质。
(五)处理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已现场责令并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当场不能整改的,我局已针对问题分类作进一步处置,采取提醒、警示、记录失信分值或向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等措施,同时通过信息披露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巩固联合监管成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本次检查存在问题的房地产企业,落实复查、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必将查处到位。各房地产企业要严肃对待,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到位,未被检查到的企业要引以为戒,对照检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
(二)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各房地产中介机构要加强对分支机构(包括门店、分公司、加盟店)的管理,并对其注册登记、机构备案、从业人员实名登记、日常管理以及开展业务所产生的一切责任负责,形成奖励共享、处罚共担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购房人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首付款、按揭贷款和其他形式的购房款,只能存入专设的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委托未办理产经纪机构备案的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且应落实对所委托中介机构的代理行为的监督主体责任。
(四)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对房地产交易领域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和热点敏感情况,我局将协同相关部门联动联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特此通报
附件:2024年南宁市房地产交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结果情况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