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市场管理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南宁南居乐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规行为的通报——南住建〔2022〕28号

2022/01/19 2.0w 阅读 371 点赞

近日,出现多起市民投诉、媒体曝光南宁南居乐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居乐业公司”)拖欠租金押金、租赁服务不规范事件,我局立即开展调查了解,现将南居乐业公司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对南居乐业公司的调查情况

经查,南居乐业公司确实存在拖欠租金押金、租赁服务不规范等问题,且该公司未按要求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我局在介入调处双方纠纷时,南居乐业公司表示因经营失策、市场行情下滑等原因导致公司亏损、无力承担运营开支,并表示对于目前与租赁相关当事人出现的民事纠纷问题,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二、关于对南居乐业公司的处理情况

一是针对该公司拖欠租金押金、租赁服务不规范等问题,依据《南宁市房地产交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信用扣分。二是针对该公司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行为,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有关要求,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三是针对相关信访投诉,在职责范围内积极组织协调双方友好解决,如协商不成,引导租赁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温馨提示

在此,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租赁房屋时注意防范市场风险,可通过以下做法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是优先选择规范经营且市场信誉度高的企业租赁房屋,通过南宁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https://www.nnfwzl.com)查询企业信息,扫码查看企业相关情况,规避不良企业。

二是使用《南宁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版本可在南宁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邕有家”微信公众号下载。

三是务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经备案的房屋,住建部门可通过系统比对识别,及时对相关企业加强监控,比如当房屋持续出现“高进低出”(指企业以较高价格如3000元/月向房东收房、以较低价格如2500元/月租给租客)等情况时,住建部门可及时介入处理,保障租赁当事人权益。

四是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尽可能在合同中约定按月或最长不超过按季支付租金。如向租赁企业一次性交付租金超过三个月的,需按照《南宁市存量房买卖与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的规定,将租金存入专项监管账户,通过第三方账户托管的方式避免企业违规挪用资金,保障资金安全。

其他更多租赁房屋注意事项,可点击以下链接了解:

1.关于住房租赁风险防范,你一定要知道的这5点!(链接http://zjj.nanning.gov.cn/dtzx/gzdt/t4991578.html)

2.正式施行!南宁二手房交易和租房有保障了(链接http://zjj.nanning.gov.cn/dtzx/gzdt/t5033421.html)

3.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专栏(链接http://zjj.nanning.gov.cn/ztzl/zxzzzflx/)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