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建设单位,各施工、劳务企业:
根据《南宁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自治区开展国家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预检情况的通报》和《南宁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迎接国家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程项目台账资料核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国家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20年6月18-19日自治区考核组对我市8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预检,根据自治区考核组实地检查后的现场反馈,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台账资料整理不规范,实名制考勤不严谨,农民工工资表不规范、存在欠薪隐患,个别项目农民工工资表发放数额与劳动合同约定的数额不一致,有的项目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等九大类问题。兴宁区的金源城五期一组团、南宁启迪东盟科技城-高科技企业总部一期落实“一金七制度”的个别指标执行存在偏差,台账资料整理离国检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二)2020年6月29-30日,南宁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全市2019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核验工作,共核验了76个工程项目台账资料,核验反馈部分工程项目仍未按要求从严从实整改。
二、通报事项
(一)通报表扬
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一金七制度”落实较好的广西金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施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排名不分先后)予以全市通报表扬,我局将按《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南住建规〔2020〕3号)有关规定,按项目予以被通报表扬企业诚信加分。
(二)通报批评
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一金七制度”的个别指标执行存在偏差,台账资料整理不规范的中建四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施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排名不分先后)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我局将按《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南住建规〔2020〕3号)有关规定,按项目予以被通报批评企业诚信扣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各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把迎接国家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作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抓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紧迫感,围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这一目标,尽心尽职、真抓实干,确保农民工拿到应有的报酬。
(二)举一反三,从严整改落实。各施工企业要对照检查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短板和不足,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落实要具体到企业部门、分解到个人。要按照《自治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基础台账资料目录的通知》要求,对标对表,做到3个必须:必须做到台账资料规范有序。要将2019年度台账资料整理装订成册,2020年度台账资料作为辅助材料收集整理。必须做到台账资料数据真实有效。各类数据要认真审核,确保有依据,有出处,符合逻辑,经得起推敲。必须加强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让农民工了解和掌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政策。
(三)加强用工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认真贯彻落实《整顿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负责对依法分包的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切实将根治欠薪工作责任对应落实到全市每个工程项目,确保2019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顺利完成,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一金七制度”落实落地。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排名靠前的予以表扬,对排名靠后的予以批评,并视情况进行约谈。
附件:1.通报表扬的企业名单
2.通报批评的企业名单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