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租赁企业,广大市民:
为了方便相关企业和群众网上自助办理房屋交易业务,我局制作了“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交易管理业务专用章”电子印章,并按照电子印章有关管理规定经南宁市公安局备案。经研究,自2020年6月1日起启用该电子印章,通过我局业务系统网络终端打印的带有电子印章的涉及房屋交易类证明资料使用该电子印章,使用范围主要为: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原使用的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自新印章启用之日起停止使用。
电子印章印模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