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支队将于2023年9月3日0时起启用南友高速K2+497至空港收费站路段区间测速设备(起点:G7211那洪吴圩机场高速2公里497米,终点:G7211那洪吴圩机场高速15公里97米),对驾驶人驾驶车辆违法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作为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证据。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特此通告。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