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警方公告

关于龙岗派出所和江湾派出所实行合署办公的通告

2020/12/28 1.3w 阅读 513 点赞

为整合公安机关警务资源,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水平,经上级公安机关同意,江湾派出所与龙岗派出所合署办公。现将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合署办公时间:

2020年12月30日零时起。

二、户籍业务受理事项:

原属于龙岗派出所、江湾派出所身份证业务办理、居住证业务办理及相关户籍业务事项,统一在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业务办证大厅办理。

户籍业务办公电话:0771-4728106

户籍业务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彩虹路3号

三、辖区调整

从12月30日零时起,龙岗派出所与江湾派出所合署办公,两所合署办公后,办公地址在南宁市邕宁区龙华路50号(原江湾派出所所址),称为“龙岗派出所”。合署后,龙岗派出所管辖区域为原江湾派出所和原龙岗派出所管辖范围,划分为北起江湾路及附属河堤(含青山大桥主桥),南止孟连村,西起良庆区交界处,东止八尺江及邕江沿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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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署前派出所辖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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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署后派出所辖区图

从12月30日零时起,原属于江湾派出所和龙岗派出所受理的群众报警求助业务,统一在新龙岗派出所办公地址受理。

龙岗派出所报警求助电话:0771-5600110  

龙岗派出所办公地址:南宁市邕宁区龙华路50号

监督电话:2891135(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

特此通告

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

2020年12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警方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