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警方公告

治安支队部分行政审批业务办理点搬迁公告

2015/03/03 1.9w 阅读 268 点赞

    根据南宁市政府“一服务两公开”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工作制度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负责实施的“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除射击运动枪支以外的其他民用枪支证件核发”、“民用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购证核发”、“自治区范围内枪支(弹药)携运证、运输许可证核发”、“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审批”、“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及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审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许可”、“印章备案”等10项行政审批事项将于2015年3月9日起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西段669号,广西体育中心C区D区一楼)集中办理,撤销原设在科园大道科园东五路6号科园分中心市公安局治安窗口和大学西路66号南宁市公安局门楼201室的行政审批办理点。由于搬迁需要,五象政府服务中心治安窗口于2015年3月6日当日停止办公一天。市民可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服务窗口现场提交材料申办,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南宁公安警务网上服务平台网上申办行政审批事项。

    咨询电话:0771-2891319、0771-4952279,搬迁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

                                             2015年2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