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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医疗保障局举办“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培训班

2023/01/16 5.9k 阅读 116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确保参保患者及时享受待遇。1月13日,南宁市医疗保障局举办“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培训班,全市医保系统、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含自治区本级双定点医疗机构,口腔门诊除外)近900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此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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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医保系统、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参加现场培训


会上,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党组成员黄时毅作开班讲话,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采取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既要全力治病救人,确保将医保基金用在刀刃上,又要依法依规,在特殊时期坚决抵制欺诈骗保和套取医保基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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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党组成员黄时毅做开班讲话(主席台右二)


随后,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医保中心、南宁市医保中心及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相关部门就“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解读、结算清算、经办落实、信息平台改造等工作开展专题培训。

下一步,南宁市医疗保障部门将继续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和政策宣传,确保“乙类乙管”政策落实落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有力支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纾困解难。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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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