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南宁市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1月11日举办全市“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布置会暨业务培训班。主会场设在市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各城区及开发区医保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共82人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各县(市)、武鸣区及东盟经开区医保部门设置 6个视频分会场,共46人参会。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时毅强调了“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重要性,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并加强学习,务必抓好政策落实。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和医药价格科负责人就“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市医保中心有关工作负责人及银海公司工程师就落实“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相关的医保经办工作及信息系统改造等开展培训及答疑解惑。此次工作布置会暨业务培训班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