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自治区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广西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实施细则进行解读。
日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根据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面临的新形势和病毒变异有关情况,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明确了优化疫情防控的十条措施,对疫情防控提出了精准高效优化的要求。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阶段,并针对奥密克戎变异株致病性明显减弱的新特点,结合广西实际,制定并印发了《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就进一步优化调整防控策略,科学精准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具体举措,作出安排部署。
提高防控精准水平 优化人员及场所管理
疫情防控新十条提出,要持续提高防控的科学精准水平,《实施细则》对人员出行管理及核酸检测进行优化。区外返桂来桂人员不再按照风险等级管理,取消返桂来桂人员报备要求,不再开展“落地检”。区内人员跨区域正常流动,无需查询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报告,无需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乘坐地铁、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机场、车站、商超等公共场所不再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来人员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等特殊场所须扫广西健康码场所码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提供便民有偿“愿检尽检”服务,“愿检尽检”人群原则上单人单管。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以及重大活动可由属地或本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确定防控措施。
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不需要流调,阳性信息不用向社区报备,自觉居家隔离5天不外出,核酸结果为阴性后可恢复正常生活。核酸检测结果为“混管阳性”,不需要追阳,由核酸检测机构负责发短信通知“混管阳性”涉及人员24小时内到核酸检测点完成单人单管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即可恢复正常生活。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了新阶段,防控工作重点逐渐由“防感染”向“保健康、防重症”转变。《实施细则》提出,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分级分类提供相应的健康服务。优化重点场所管理,强化边境疫情防控,优化各类会议活动管理措施,强化落实个人健康管理责任。
统筹调度医疗资源 开展科学分类救治
疫情防控新措施发布后,如何统筹日常诊疗和新冠患者的救治,如何既做好新冠患者的救治又不影响日常诊疗的秩序,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群众的就医需求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目前,广西共有定点医院39家,床位数16884张,重症床位数1998张;亚(准)定点救治医院32家,床位数25065张,其中重症救治床位数886张,定点医院和亚(准)定点医院总床位已达到要求。同时还加强了重症医学能力建设,目前全区总重症床位数增加至4757张,重症医学医师、专业护士数分别达2496人、8191人。
另外,按照“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原则,在全区341家二级及以上医院、92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了发热门诊,共开放870间发热诊室,每日接诊最大能力达4.4万人次,留观床位达1638张,满足基层群众就医需求。为进一步扩充医疗资源,自治区还投入13亿元,建设4个自治区级方舱医院和11个市级方舱医院,目前已建成床位1.7万张,2022年底预计可投入使用床位3.7万张。同时,自治区卫健委还统筹调度全区医疗资源,指导各地医疗机构扩容医疗资源,优化诊疗流程和区域布局,最大限度提高医疗资源可用程度,保障就医秩序安全有序。
自治区还制定了阳性患者分级分类治疗策略,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治疗;有咳嗽、发热等明显症状的患者可前往医院门诊治疗;病情严重的进行住院治疗。同时要求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发展线上医疗,通过远程指导、互联网医疗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居家人员提供康复指导支持和心理支持。指导药店加强止咳、退热、抗病毒等非处方药品的储备和销售,引导群众按照推荐药物清单,理性备药不囤药,各地药店不得随意关停。
做好药品储备调拨 强化涉疫物资监管
医药储备在确保公众用药可及、防范重大突发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自治区有关部门按照“全力保供、保障急需、适当储备、有序投放”的原则,采取一系列措施做好相关储备保障工作,全力巩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促进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目前,广西正全力组织重点医药生产企业加大对感冒清热颗粒、维C银翘颗粒、氨酚黄敏胶囊、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等重点防疫药品的生产,进一步优化企业供应链系统、调整产能配置、加大生产力度,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同时,自治区鼓励医药企业发挥广西中草药资源优势,加强针对新冠疫情防治药品如清热解毒、呼吸道感染、抗病毒类等药品的扩大生产,提升相应感冒退烧类药品供应能力。
根据全区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自治区工信厅会同自治区卫健委,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自治区医药储备计划,先后下达了年度储备计划、疫情防控专项储备计划和紧急补充计划,及时将治疗新冠肺炎特效药品纳入储备。同时,督促市县发挥8.9亿元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储备工作,保障地方药品供应,做好储备药品调拨,确保药品投放到位。
为更好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12月10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采取六项工作措施,强化涉疫物资(抗原检测、涉疫医疗药品(包括中药材)、防护用品(口罩等)三类)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药店、商超、中药材交易市场和网络平台药品医疗器械等经营者为重点检查对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虚假信息、仿冒混淆、商业诋毁等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及时开展跟踪督导,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跟进指导,一督到底,直至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