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首批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于今年6月30日聘任期满,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机制,更加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基金安全,7月15日,市医保局举行南宁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知识培训。

根据《南宁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等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公示征询异议、集体审定等程序,市医保局最终筛选出25名关心、支持医疗保障事业、有高度责任心,自愿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工作的第二批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此次聘请的社会监督员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有律师、会计师、基层工作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陆勤同志向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并通报了近年来医保局加强基金监管的工作成效,分析了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形势,同时,对各位监督员提出了加强医保知识学习、认真履行社会监督职责的要求。

会上,市医保局政策法规和基金监管科黄捷同志为社会监督员介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主要内容及社会监督员的主要职责,解读了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及举报奖励制度具体奖励条件和标准。通过对医保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了解,更有助于社会监督员认真履行社会监督员这一职责,积极协助医保部门做好基金监管工作,在政策宣传、收集民意、线索发现等方面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采取集中培训学习、召开座谈会、参与医保基金专项检查等方式,组织社会监督员总结交流监督工作,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