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出生后,要办出生证、户口登记、医保参保……流程繁琐,费时间,成为了新生儿父母的一道难题。其实,南宁市“出生即入户”事项联办已经上线一年啦!
宝爸宝妈们可以足不出户就一次性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出生登记、医保参保登记及缴费业务,那具体怎么操作呢,还在手忙脚乱的新晋家长们,不要错过接下来的内容哦,一起来mark吧!
哪些新生儿可以办理?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新生儿,可申请办理新生儿“出生即入户”。
1.在南宁市具备接产资质的医疗机构内出生(机构内出生是指本机构住院分娩、在家中或途中分娩24小时内母婴均送到该机构住院处置的新生儿)。
2.出生不超过1个月。
3.父母双方为中国公民且为广西户籍, 其中一方为南宁市户籍,随父亲或母亲在南宁市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
4.符合南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政策且意愿在南宁市参保。
5.未在南宁市或广西区内其他地市办理社会保障卡。
如何办理呢?
下载打开“爱南宁”APP,注册账号并登录,找到“出生即入户”,点击进入后按提示输入宝宝姓名等相关信息,拍照上传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最后电子签名即可办理。意愿在南宁市参保的请勾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选项。



参保登记成功后可通过“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缴费”功能或者登录“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或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其他缴费方式)进行缴费,成功缴费后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缴纳2023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金额是多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组成。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2022年度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年,2023年度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年。
出生3个月后参保缴费的,按照普通居民缴费标准执行,即: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期间缴纳2023年度参保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350元/人•年。在2023年7月1日以后缴费的,财政补助部分资金须由个人承担,即个人承担为350元+财政补助部分(金额待定)。
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及待遇享受期有什么规定?
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按以下两种情况享受医保待遇:
1.在出生当年参保缴费的,可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例:新生儿在2022年5月4日出生,在出生后3个月内,即在2022年8月3日前缴纳2022年度医保费,则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在出生次年参保缴费的,需补缴出生当年的参保费用,方可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不补缴,只能享受缴费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例:新生儿在2022年11月10日出生,在出生后3个月内,即在2023年2月9日前补缴2022年度医保费,并缴纳2023年度医保费,可以从出生之日起享受2022年及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不补缴2022年度医保费,仅缴纳2023年度医保费,则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后参保缴费的,按以下两种情况享受医保待遇:
1.缴纳当年度参保费的,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当年度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例:新生儿在2023年6月4日出生,在出生3个月后,即在2023年9月4日后缴纳2022年度医保费,则可从缴费后次月1日起享受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未缴纳当年度参保费,仅缴纳下一年度参保费的,从下一年度1月1日起享受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例:新生儿在2022年6月4日出生,在出生3个月后至出生当年年末,即在2022年9月4日至12月31日期间未缴纳2022年度医保费,仅缴纳2023年度医保费,则2023年1月1日起享受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3个月的认定期限为出生月份+3,日期-1,例如:新生儿在2022年8月12日出生,缴费期限截止为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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