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隆安县医保局组织召开“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结算工作推进会,县医保局、卫健局及17家定点医疗机构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就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结算工作相关文件政策进行解读,对“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相关的医保经办及数据报送工作等开展培训及现场答疑解惑,指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开展“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门诊、住院结算数据的报送工作。
会议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相关费用结算和数据报送工作,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务必抓好政策落实,确保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财政补助资金应报尽报,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督促指导和审核把关,切实保障参保患者的待遇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