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宁市的部分医保服务事项有相应调整,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如何一次性支取,下文给你带来详细解答。
一、支取条件
个人账户归参保人员所有,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的余额:
(1)死亡;(2)新单位享受公费医疗;(3)转入医保机构不接收医疗保险基金转移;(4)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出国定居。
注意:需要先办理账户终止参保才可以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哦
二、办理方式
所需材料:

方式一:
窗口受理:直接到各级医保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方式二:
网上申报:“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wt.ybj.gxzf.gov.cn)›››“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认证后,点击“个人登录”›››扫码登陆›››点击“我要办”›››点击“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选择申报类别>>>上传材料提交即可完成。 (注意:需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后扫码登陆医保网厅方可办理业务申请)



常见错误示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未填写银行账户户名,未正确填写银行账号且未提供银行账户复印件。
常见问题解答
问:参保人去世后医保个人账户还有余额是否可以领取?需要什么材料?
答:参保人去世后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由家属办理或单位代为办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业务。
所需材料:(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原件1份;(2)参保人(或继承人)的银行账户,复印件1份;(3)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公证书),复印件1份;(4)死亡证明(如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派出所出具的销户证明或法院宣布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1份;(5)领取人的居民身份,复印件1份。
办理表格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办事地址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