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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引】职工如何申报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

2022/12/25 1.7w 阅读 409 点赞

    医疗保险系统切换上线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在职转退休手续需要分开申报。参保单位或个人应在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办结后及时申报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如单位不再承担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后续的医疗保险费用,请及时办理医疗保险减员手续,并告知相关人员需自行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续保手续,可继续逐年缴费或自行申报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

    目前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办理有两种方式:

    方式一:线下窗口办理

    (一)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 《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表》

    2. 《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3. 需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提供《企业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核准表》或人事档案。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表》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预发表》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退休档案审核表(如《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表》等)。

    方式二:网厅办理

    (一)所需材料:

    除不需要提供《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表》外,其余材料与窗口办理一致。

    (二)单位网厅办理流程如下:

    1.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

      2.点击“单位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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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选择“更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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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选择“网上经办”下“其他业务”里的“在职转退休”›››录入带*标注的信息›››点击“提交”即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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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人网厅办理流程如下:

    1.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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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点击“个人登录”›››选择“我要办”下“其他业务”里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职转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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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在业务界面上传带* 标注的信息›››点击“提交”即可完成。

    常见错误示例

    1.《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表》中身份证号码填写错误。

    2.需要进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参保人未提供《企业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核准表》或人事档案。

    常见问题解答

    1.问:我已经到达退休年龄了但医疗保险累计缴费不足25年的,应该怎么补缴?

     答:经过核定后,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25年,或其中实际缴费不足5年的,可以办理医疗保险一次性补缴。补缴基数为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费率按补缴时当年统筹地区规定的费率执行。

    2.问:我之前是以“住院医疗保险”或“单建统筹基金”退休的,现在想改为“统账结合”,还能改吗?

     答:医保退休后不能变更参保缴费档次。

    3.问:我之前已经办完医保退休了,但是现在突然想起在其他统筹区还有一段医保缴费年限没有转移,还可以办理吗?

     答:医保退休后不能办理医保关系转移。

    4.问: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年限不足25年,但当时不想一次性补缴;以后还可以选择一次性补不足缴费年限吗?

      答:灵活就业人员年限不足又不想一次性补缴的,不申报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等缴足年限或打算一次性补缴时再申报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年限不足需一次性补缴的,在职转退休申报时间不能早于缴费截止时间,如1月份已缴费至6月份,则1-5月份不能申报医疗在职转退休,需6月以后方可申报)

     5.问: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第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出工作岗位;第二是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25年;第三是实际缴费满5年(含广西区内转入年限,不含省外转入年限)。参保职工满足这三个条件的,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后,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可以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啦!

     6.问:缴纳25年职工医保费是否就可以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

       答:不一定。还需满足职工医保退休待遇条件中第一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出工作岗位”。那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出工作岗位的包括哪些人员呢:第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已办理退休的人员;第二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或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能办理退休的,男满60、女满55周岁的人员。

    7.问:南宁市参保单位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业务需要注意什么?

      答:一是申报时间。用人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与增减期一致)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当期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业务,当月保费到账后可申报下一期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业务。

          二是是否有其他地方的参保信息。参保人员有南宁市(含县区)以外缴费年限未办理转入南宁市的,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前请先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转入手续办结后再申报医保在职转退休。

          三是缴费年限不满足医保退休待遇条件的,需一次性补缴费用将直接从单位账户扣缴,若单位不承担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后续的医疗保险费用,请及时办理医疗保险减员手续而非在职转退休手续,并告知参保人员及时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可继续逐年缴费或自行办理退休手续。

          四是享受退休待遇的时间。每月10日前申报在职转退休,符合退休待遇条件的,从申报当月开始享受医疗退休待遇;因年限不足需一次性补缴或有应缴未缴数据的,从保费足额到账之月起开始享受医疗退休待遇。


    办理表格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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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表


    办事地址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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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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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