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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引】有变化!最新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这样办理

2022/08/04 1.6w 阅读 179 点赞

近期,南宁市的部分医保服务事项有相应调整,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如何一次性支取,下文给你带来详细解答。

    一、支取条件

个人账户归参保人员所有,属于以下情形的方可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的余额:

(1)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可依法继承;(2)新单位享受公费医疗;(3)转入医保机构不接收医疗保险基金转移;(4)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参保人出国定居。

    注意:需要先办理账户终止参保才可以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哦

    二、办理方式

    所需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单位代办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2

参保人(或继承人)的银行账户

复印件

1

纸质

人员死亡提供

3

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

复印件(验原件)

1

纸质

人员死亡提供

4

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复印件(验原件)

1

纸质

人员死亡提供

5

死亡医学证明或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法院宣布死亡的判决书,无法提供死亡证明材料的,由继承人提供个人承诺书(原件)

复印件(验原件)

1

纸质

人员死亡提供

6

新单位享受公费医疗证明或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不接收医疗保险基金转移证明

原件

1

纸质

需加盖单位或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公章,新单位享受公费医疗或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不接收医疗保险基金转移的提供

7

外国身份证件或外国永久居住证、注销中国国籍证明

复印件(验原件)

1

纸质

人员出国定居提供

8

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情况说明

原件

1

纸质

人员主动放弃医保关系提供

    方式一:

    “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wt.ybj.gxzf.gov.cn)›››注册认证后,点击“个人登录”›››录入相关信息,点击“登录”›››点击“我要办”›››点击“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选择申报类别>>>上传材料提交即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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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二:

    窗口受理:直接到各级医保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常见错误示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未填写银行账户户名,未正确填写银行账号且未提供银行账户复印件。

    常见问题解答

    问:家属去世后医保个人账户还有余额是否可以领取?需要什么材料?

    答:家属去世后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由家属办理或单位代为办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业务。

    所需材料:(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原件1份;(2)参保人(或继承人)的银行账户,复印件1份;(3)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公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4)死亡医学证明或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法院宣布死亡的判决书,无法提供死亡证明材料的,由继承人提供个人承诺书(原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5)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附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医保新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