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4月1日起,《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年版)》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医疗服务项目(2022年版)》)在全区范围内统一执行!其中《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年版)》是对广西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全面梳理和重新规范,而《医疗服务项目(2022年版)》则是在《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年版)》基础上对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类别的进一步规范调整。
一、在价格管理方面,《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年版)》重新规范医疗服务项目14714项,包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重新规范,继续实行分类和分级定价,落实面向特殊群体优惠政策,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等方面内容。
(一)医疗服务价格的重新规范
《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年版)》中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统一归并和规范。其中在项目规范方面,解决价格项目内涵不清、价外收费不明确、计价单位不合理、项目不全等问题;在价格调整方面,基本统一全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以解决区内地区价格差异,缩减医疗卫生机构定价级别并适当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还适当调整了比价不合理、价格倒置的极少数项目价格。
(二)实行分类和分级定价
分类定价: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特需或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自主定价;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可自主定价。
分级定价:按医疗机构等级分为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三级定价管理。
(三)医保支付标准
按照《医疗服务项目(2022年版)》执行。
(四)面向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
进一步明确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确保其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五)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
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要求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按诊疗技术规范开展服务,完善医护人员价格行为内部约束机制,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完善费用查询和费用清单制度,建立价格投诉院内处理制度等,同时强化行政监管机制,鼓励社会监督,避免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二、在基金支付方面,《医疗服务项目(2022年版)》坚持“全区统一、新旧衔接、整合归并、拆分删除、分类管理”的原则,在《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年版)》的基础上,调整规范医疗服务项目13068项,其中甲类项目10273项,乙类项目1792项,丙类项目721项,工伤保险203项,生育保险79项,明确可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基金支付标准。同时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定点医疗机构下浮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使广大人民群众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