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人员: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的通知》(桂医保发〔2025〕34号)及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医保协议”)条款,2025年10月至12月期间,我中心中止、解除南宁中南医院等6家医保协议,现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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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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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宁中南医院 |
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15号 |
中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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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宁肤康医院 |
南宁市安吉大道28-2号一、二楼 |
中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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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宁岗源医院 |
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南北大道91、92号 |
中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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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宁南国医院 |
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15号1号公寓楼 |
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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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宁康洁口腔医院 |
南宁市厢竹大道28号天赐良园一园裙楼一、二、三层 |
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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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宁明德医院 |
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432号滨江丽景花园17至21号楼1层16、17、19、20号商铺 |
解除 |
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