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公布2025年第三季度定点医药机构 中止、终止医保协议名单的通告

2025/10/14 1.9w 阅读 497 点赞

各参保人员: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的通知》(桂医保发〔2025〕34号)及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医保协议”)条款,2025年7月至9月期间,我中心中止、终止南宁明德医院等7家医保协议,现向社会公布。

序号

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地址

情形

1

南宁明德医院

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432号滨江丽景花园17至21号楼1层16、17、19、20号商铺

中止

2

南宁和正医院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伏波大道32号

中止

3

南宁广福中医医院

南宁市园艺路北湖2号综合楼一至二层

中止

4

南宁曙光中医医院

南宁市明秀西路152-58号

中止

5

南宁市保泰药店

南宁市衡阳西路23-3号

中止

6

南宁康洁口腔医院

南宁市厢竹大道28号天赐良园一园裙楼一、二、三层

中止

7

广西甚好血液透析中心

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南侧、友谊路东面69-2号平阳三组三产综合楼第二层

终止

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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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