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执行广西基本 医疗保险DRG分组权重(2.0版) 等级差异系数的通知

2025/04/27 1.5w 阅读 226 点赞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DRG分组权重方案(2.0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4〕44号)工作要求,2025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广西基本医疗保险DRG分组权重方案(2.0版),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差异系数,即三级甲等医疗机构1.01358785、三级医疗机构0.86844976、二级医疗机构0.83835499,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0.82809508。

    二、基础病组统一按二级机构系数执行付费。

    三、上述系数自2025年1月1日实施,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所属医保局反馈。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