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人员:
根据《南宁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医保发〔2022〕4号)《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南宁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医保中心发〔2022〕3号)的规定,经过定点申请、评估审议、对外公示、谈判协商和安装系统、签订医保协议等程序,2024年7月至9月期间,我中心确定南宁华厦视光眼科医院为南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现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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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定点准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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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华厦视光眼科医院 |
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3号祥盛财富大厦第一至第五层 |
2024年7月10日 |
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