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温馨提示】2023年居民医保缴费进行中,6月30日前缴纳医保费即可享受当年财政补助

2023/05/29 1.1w 阅读 439 点赞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方式为个人缴费+财政补助。2023年6月30日前仅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2023年7月1日起,个人需缴纳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两部分。

目前2023年居民医保缴费正火热进行中,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帮在广西区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家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缴纳医保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群众也可通过以下四种线上渠道自行缴纳2023年医保费:微信公众号“南宁医保”(医保办事—医保缴费)、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

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2023年居民医保缴费即可享受当年财政补助,过期缴费预计需多交640元,未按时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将会影响到个人待遇享受时间。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尽快缴纳医保费,南宁医保与您共织“健康网”,筑牢“保障线”。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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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