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确定广西康裕园药业有限公司南宁市凤岭佳园大药房等15家零售药店为南宁市医疗保障 定点零售药店的通告

2022/04/21 3.3k 阅读 418 点赞

各参保人员: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2号)、《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南医保发〔2021〕2号)及《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南宁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医保中心发〔2021〕172号)等文件规定,经过定点申请、综合评估、对外公示、安装系统、谈判协商、签订协议等程序,2022年1月至3月期间,我中心确定广西康裕园药业有限公司南宁市凤岭佳园大药房等15家零售药店为南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现将上述定点零售药店的名单(见附件)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2年1月至3月期间南宁市本级新增南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名单(15家)

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1日

附件:2022年1月至3月期间南宁市本级新增南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名单(15家).xl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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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