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确定南宁经开区金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南宁市新增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的公告

2021/08/17 2.0w 阅读 127 点赞


各参保人员: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2号)及《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医疗机构南宁市医疗保障定点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医保中心发〔2021〕75号)精神,经过资料受理、组织评估、网上公示、谈判协商和签订协议程序,确定新增2家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将名单向社会公布:

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南宁市星光大道223号荣宝华商城B-11-A号楼201、202号房;

二、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111号春之语6、7号楼铺面。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1年8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