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2号)及《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医疗机构南宁市医疗保障定点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医保中心发〔2021〕75号)精神,经过资料受理、组织评估、网上公示、谈判协商和签订协议程序,确定新增2家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将名单向社会公布:
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南宁市星光大道223号荣宝华商城B-11-A号楼201、202号房;
二、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111号春之语6、7号楼铺面。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