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确定南宁吴唐医院等13家定点医药机构为南宁市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病、特殊药品 及指定国家谈判药品定点医药机构的通知

2021/03/11 6.5k 阅读 505 点赞

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确定南宁吴唐医院等13家定点医药机构为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病、特殊药品及指定国家谈判药品定点

医药机构的通知

各参保人员、有关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促进分级诊疗,优化医疗资源,根据《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2020年扩大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门诊特殊慢性病、特殊药品及指定国家谈判药品诊疗和购药服务范围的补充通知》(南医保中心发〔2020〕83号)的规定,经过资料受理、资格审核、综合考评、网上公示等程序,我中心确定南宁吴唐医院等13家定点医药机构为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特殊药品及指定国家谈判药品(以下统称特殊药品)定点医药机构(见附件)。

请以上定点医药机构做好政策宣传及门诊特殊慢性病、特殊药品就医购药费用结算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


附件: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增门诊特殊慢性病、特殊药品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0日

附件: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增门诊特殊慢性病、特殊药品定点医药机构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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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