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确定南宁吴唐医院等13家定点医药机构为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病、特殊药品及指定国家谈判药品定点
医药机构的通知
各参保人员、有关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促进分级诊疗,优化医疗资源,根据《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2020年扩大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门诊特殊慢性病、特殊药品及指定国家谈判药品诊疗和购药服务范围的补充通知》(南医保中心发〔2020〕83号)的规定,经过资料受理、资格审核、综合考评、网上公示等程序,我中心确定南宁吴唐医院等13家定点医药机构为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特殊药品及指定国家谈判药品(以下统称特殊药品)定点医药机构(见附件)。
请以上定点医药机构做好政策宣传及门诊特殊慢性病、特殊药品就医购药费用结算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
附件: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增门诊特殊慢性病、特殊药品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0日
附件: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增门诊特殊慢性病、特殊药品定点医药机构名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