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57号)、《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号)及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申请南宁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南社保规〔2016〕1号)精神,兴宁区拟新增1家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南宁市兴宁区金禾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广西南宁兴宁区兴东路55号南宁市兴宁区卫生综合服务大楼1-6楼。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8日。
对上述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0年12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兴宁区医疗保障局(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办公大楼1315室,南宁市兴宁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邮编:530023,电话:0771-3290376。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南宁市兴宁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