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办完户籍登记后,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办理范围
出生三个月内,户籍为南宁市的新生儿或者非南宁市户籍,但是父母一方持有南宁市居住证的新生儿。
办理材料
1.户籍为南宁市的新生儿,办理材料为代办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新生儿本人户口簿内页。
2.户籍为非南宁市的新生儿,办理材料为代办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件、南宁市居住证和新生儿本人户口簿内页;如新生儿本人户籍和持居住证的父母一方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则需另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作为佐证材料。
办理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线上线下均可办理,详细办理方式请点击以下链接:【服务指引】6.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南宁医保经办服务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