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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南宁市民政局关于采购南宁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监管服务项目的公告

2025/12/15 1.2w 阅读 279 点赞

南宁市民政局通过南宁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开展多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并对平台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进行监督管理。为更好开展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拟采购南宁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监管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监管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256000元(大写贰拾伍万陆仟元整),报价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及评标方式

按照《南宁市民政局采购管理制度》(南民政办发〔2022〕2号)相关规定,由南宁市民政局成立采购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招标,按照“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原则,确定中标服务机构。

四、采购项目需求

(一)服务期限

提供为期1年的监管服务

(二)服务内容

1.线上监管:一是通过南宁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审核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单,开展电话回访及督促整改工作;二是承接南宁市居家养老服务热线0771-2612349,为老年人提供咨询服务,从服务真实性、完整性、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电话回访,跟踪问题工单的整改情况(以上服务至少配备2人);

2.线下监管:每月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对象进行入户实地检查,现场核实服务记录、访谈老年人,确保服务真实落地、质量达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商共计14家机构,服务期内需对每家各检查150户,每次入户至少配备2人);

3.综合管理: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培训,结合工单审核与电话回访情况,出具监管分析报告,汇总反馈关键运营数据及发现的问题,辅助主管部门进行决策。

五、竞标人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满足购买监管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已承接南宁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的服务商投标。

六、合同支付方式

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中期,服务商向市民政局提交中期工作报告并经书面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合同总金额的40%。项目服务期满且通过市民政局最终评估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合同总金额的30%。

七、项目执行要求

项目由南宁市民政局全程管理监督,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要求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八、响应报名、开标时间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响应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

(三)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8号市民政局305室;

(四)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30;

(五)响应报名所需材料:对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评分表(详见附件1)提供能够证明符合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材料,填写项目采购响应文件(详见附件2)各一式五份。投标材料应以文件袋密封装存,并在封面上注明“南宁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监管服务项目”及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附件:1.南宁市民政局采购南宁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监管服务项目评分表

      2.南宁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监管服务项目采购响应文件(格式参考)




南宁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