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2025-2026年度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入围比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NFYGCZJZX2025
三、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内容:负责全院2025年至2026年工程项目的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结算和决算等协审工作。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每年度合同有效期满后,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服务的质量水平选择是否签订后续年度合同。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服务要求:1. 质量控制: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行为准则》《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财办建(2002)619号)、《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财建〔2005〕1065号)及甲方相关考评办法。
2. 成果文件质量要求: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编制并满足要求,出具的造价成果文件需按要求加盖公章和执业资格章。
(5)入围数量:3家(总分前3名入围)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在《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4-202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协审服务单位名单的通知》01分标名录内;
(四)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备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最低2名,持有注册造价师资格证或造价员证,须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且从事造价工作5年及以上经历(以上人员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文件要求
(一)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入围《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4-202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协审服务单位名单的通知》01分标服务单位框架协议的截图。
5.2022年1月至今(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竞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投标申请文件
1.投标函(详见附件2);
2.协审服务承诺书;(详附件1评分办法)
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详附件1评分办法及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四))
4.2022年以来承接协审项目业绩;(详附件1评分办法)
5.协审服务技术方案;(详附件1评分办法)
6.造价编制价格下浮表;(详附件1评分办法)
7.机构信息化水平一览表;(详附件1评分办法)
8.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资料;
(三)投标书要求资料:
1.提供正本1份、副本4份,按顺序采用非活页方式装订(胶装)后于报名时提交,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法人公章,所有文件请用信封或文件袋密封好,封口处盖骑缝章。
2.请于2025年10月29日下午15时前将投标书送至南宁市明秀西路155号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设备管理科(5号楼4楼)。联系人:何工;电话:0771-3849879。
六、开标
(一)比选时间:2025年10月29日15时
(二)比选方法:本次比选无需潜在供应商在场,届时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比选小组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申报单位递交的文件进行评分并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选取3家入围供应商。比选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供应商(以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为准),14个工作日内签订相关合同。
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