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基层社会治理和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我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社会救助+慈善“共创幸福社区”公益帮扶项目工作,现就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社会救助+慈善“共创幸福社区”公益帮扶项目。
(二)预算金额:45万元。
(三)项目期限:1年。
(四)项目内容:
1.扶贫济困,为贫困群体(指《南宁市开展村(社区)“社会救助+慈善”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的帮扶对象)提供生活救助,改善其生活条件,提高其生活品质,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直接受益贫困群体不少于500人,发放慈善基金平均每人不少于810元(参考城市低保标准);
2.发展社区慈善,在指定的社区开展慈善活动不少于300场次、开展慈善文化宣传活动不少于300场次、培育不少于6个新的村(社区)发展慈善基金、推动深化社区慈善发展,打造社区慈善品牌项目,募集慈善款物不少于100万元等;
3.实现社会效益,促进社区慈善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形成可持续的公益支持网络,增强社区居民对扶贫济困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公益氛围。
二、招标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方式
采取内部邀标方式进行招标。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市民政局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38号(南宁市民政局)
联系人:郭倩如 电话:0771-5507965
南宁市民政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