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2022/09/26 1.1w 阅读 251 点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评选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桂民函〔2022〕699 号)要求,经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推荐,南宁市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评审,拟推荐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等4个集体申报“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梁敏等7名同志申报“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现对以上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28日至10月9日)。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2年10月10日前邮寄或直送南宁市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州路38号南宁市民政局,邮政编码:530028;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举报电话:0771-5505929、5505913。


具体名单如下:

一、广西社会救助先进集体(4个)

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宁市邕宁区中和镇人民政府

南宁市武鸣区陆斡镇人民政府


二、广西社会救助先进个人(7名)

梁敏(女)    南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曾晓莉(女)  南宁市西乡塘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四级主任科员

潘俊杰      宾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四级主任科员

罗瑞忠      隆安县丁当镇人民政府民政工作负责人、二级主任科员

龚章华      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人民政府专职人员

蓝生恒      马山县民政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蔡妮(女,壮族)     南宁市青秀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三级主任科员



南宁市民政局

2022年9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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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