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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民生类-公积金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2025/06/18 6.2k 阅读 496 点赞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检查事项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频次

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的监督检查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2012年3月31日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公布)
第四十条 管理中心依法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如实提供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的职工名册、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不得谎报瞒报。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铁路分中心)管辖范围内的单位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情况。
2.单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情况。
3.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非现场抽查现场抽查相结合

  

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暂无检查频次上限规定,对同一检查对象在同一个自然年度内原则上不超过1次,但由于投诉、举报、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的行政检查,以及因行业管理或上级安排开展的行政检查等不受上述方式限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