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科室、管理部,铁路分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广西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重点任务清单》(桂政办发〔2023〕78 号)、《南宁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管理中心根据三定方案、权责清单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对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了《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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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职权类型 |
实施依据 |
实施主体 |
第一责任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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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九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二款 |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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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未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变更、注销、封存或转移手续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九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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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不如实提供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资料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第二项 |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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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以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十八条 |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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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以欺骗手段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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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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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房地产开发企业阻挠或者拒绝购房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增加不利于购房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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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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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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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行政确认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 |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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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住房公积金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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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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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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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