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公 告

2026/05/13 1.9w 阅读 80 点赞

苏其聪(社保个人编号:4531****3497)、李宗权(社保个人编号:4511****7465)、陈星(社保个人编号:4511****6400)、杨大其(社保个人编号:4511****837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你方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法定条件。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悦巷6号)2楼210室领该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你对本决定书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南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51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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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