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指南〉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2025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核验结果,为做好2026年度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就A级信用等级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及条件
本次信用等级评价对象为已提交2025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并通过年审的劳务派遣单位。根据人社部文件第六条规定,符合法定经营许可条件、及时如实报送年度经营情况、评价周期内未发现明显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可评定为B级信用等级(入选范围见附件1)。B级单位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申请评定为A级:
(一)经营场所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至少有3名以上的专业管理人员,有较为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
(二)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完备,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文本内容合规、权利义务明晰;
(三)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
(四)建立了畅通的劳动纠纷处理机制,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等。
二、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单位须于2026年6月12日前向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以下材料一份(加盖公章):
(一)《南宁市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A级申报表》(见附件2);
(二)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三)专业管理人员资质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信息管理系统功能说明及截图;
(五)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汇编(含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示范文本);
(六)2025年度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及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汇总表;
(七)劳动纠纷处理机制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成立文件、调解案例记录等);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6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请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监察仲裁科(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4号,联系电话:0771-5505385,邮箱:nnrsjldgxk@163.com)。
四、不予评价情形
在已提交2025年度劳务派遣年度经营报告的单位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进行信用等级评价,不受理其A级信用等级申报材料:
(一)截止2026年5月30日,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足一年的;
(二)截止2026年5月30日,已经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
(三)2025年度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
五、其他事项
(一)我局将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单位列为2026年我市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A级信用等级。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限内如实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受理。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取消其A级信用等级评价资格,并按规定纳入信用记录。
(三)对经审核拟评定为A级信用等级的单位将在我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最终结果将随同其他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一同公布。
附件:1.已提交南宁市2025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单位名单
2.南宁市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A级申报表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黄曦影联系电话:5505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