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现就2015年度南宁市公安局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的面试资格审查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南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149名考生为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职位,组织实有人数面试。具体人员另行电话通知。
二、报送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28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考生按照公告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供我单位审查:
1、应届毕业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补充亲笔签名)、户口簿。
2、已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补充亲笔签名)、户口簿、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扫描为pdf或jpg格式文件,打包压缩(以考生姓名命名为rar格式压缩包)后,尽量于27日18时前发送至南宁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的邮箱(nnsgajzzbrsc@126.com)。
三、报送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广西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出现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同一职位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面试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联系电话:0771-2891054。
南宁市公安局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