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以下职工家庭符合退出准购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予以注销准购证。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满前送达首府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804
邮编:530028
联系电话:0771-5621080
以下为公示对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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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准购证号 |
退出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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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黄祥凌 |
4501000110101 |
因住房未能按时交付,长期租房在外居住,加上孩子老人养育,生活成本增加,生活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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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何新文 |
4501000110096 |
因住宅楼不能按时交付,导致长期租房在外居住,加上孩子老人养育,生活成本大增加,生活困难。 |
首府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