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378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南宁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378号提案〈关于在新冠疫情期间对物业 服务行业政策倾斜及行业扶持的建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是协办单位,提案中涉及管理中心的内容,经研究,管理中心意见如下:
我管理中心已根据住建部、自治区住建厅相关文件要求公布并通知各缴存企业,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0年2月至6月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南宁市防疫期间对物业服务行业政策倾斜及行业扶持座谈会会议上,我管理中心也已将政策向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负责人进行了介绍和解读,会后我管理中心业务科室负责人一直与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负责人保持联系与沟通。
感谢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监督。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