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2024/06/27 1.3w 阅读 198 点赞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批准,现就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2023年度南宁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设定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125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3375元,合计为6750元。

二、根据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设定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990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下限各为100元,合计为200元。若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再作相应调整。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上下限参照本通知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