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31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迅速研究部署。管理中心党组认真履行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政治巡察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管理中心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认真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跟踪督办。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主动认领责任,全面压紧压实整改政治责任。
(三)坚持以上率下,强力落实整改。管理中心主要领导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整改期间,主要领导同志对重大整改事项亲自研究、亲自督导、亲自落实。管理中心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实际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抓好分管领域整改,有力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四)注重成果运用,建立健全机制。管理中心党组坚持举一反三,切实用好巡察成果,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尽快规范完善,堵塞制度漏洞,从源头上遏制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聚焦反馈意见,不折不扣落实整改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问题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公积金政策社会保障功能
1. 坚持理论武装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强化政策研究,严格执行政策。一是加强对业务政策学习培训。持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业务政策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政策综合素质水平。二是注重政策实施前期的调查研究。管理中心对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市政府。三是持续强化风险管理。推动《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
(2)发挥后盾作用,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压紧压实帮扶工作责任。管理中心党组深入定点帮扶村召开帮扶工作现场办公会,压紧压实帮扶工作责任。二是选好派好第一书记。管理中心党组选派优秀干部同志担任定点帮扶村驻村第一书记。三是加大产业帮扶力度。积极为定点帮扶村经济发展建言献策,落实定点帮扶村安装路灯、制作产业宣传栏等费用,在传统节日慰问中组织购置定点帮扶村农产品。
2.全力助推首府经济社会发展有成效
(1)持续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一是梳理完善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推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整合完善相关贷款政策。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的通知》,规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三是优化保障性住房贷款政策,研究制定住房公积金支持发展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四是探索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印发《关于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五是继续实现抵押办结即可放款,加快预售商品房放款速度,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六是开展贷款相关政策宣传活动,让企业更加全面准确了解政策。
(2)持续助力首府房地产市场发展。一是及时上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为南宁市城市廉租住房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二是联合市财政部门、市住建部门对六县(市、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探索改革资金管理模式。
3.有力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功能
一是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防范资金风险。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科学调配资金确保业务正常运行。三是完善系统控制。在业务系统中设置缴存基数上下限自动校验功能,对不符合上下限规定的进行自动限制。四是强化跟踪监管。运用电子稽查工具,及时跟踪掌握缴存基数、月缴存额合规情况。五是不断提高网办率。通过接入数据平台提高共享数据获取的范围和质量,提高网上业务办理率。六是加强与各银行机构合作力度。积极推动更多商业银行机构加快商业住房贷款数据开放共享,进一步方便群众线上办理业务。七是科学规划信息化建设。编制了数字化发展实施方案和年度信息化项目计划。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合理统筹安排信息化建设项目,妥善解决信息化建设经费。
4.坚决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加强沟通了解,解决思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述职述廉报告,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
(二)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制度,作风建设更严实
1.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学习公务用车有关规定,梳理完善管理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通知,严格执行“一车一卡”管理制度,公务用车实行“三定”管理。
(2)强化督促机关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把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3)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宣传氛围更浓。一是强化经常性教育。组织各管理部利用电子横屏宣传清廉机关建设;开展警示教育,印发廉洁家书;要求各党支部将清廉机关建设纳入支部集中学习内容。二是提升清廉文化阵地建设水平。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设置清廉建设专栏,积极营造清廉机关建设宣传氛围。
2.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
持续发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一是制定问责追责办法。对干部队伍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坚决按规定处理。二是创新科技监管手段。建立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综合监控系统,加强对业务风险、纪律作风和服务态度等各方面的监管,定期通报监控情况,教育干部职工引以为鉴。三是持续强化作风纪律。印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严守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四是健全管理制度。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对缴存单位的缴存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进一步提升履职效能。五是压实监管责任。采取发函、上门、电话督促等多种措施加大催缴力度。六是增加催缴手段。开发系统自动“定期排查、按月催缴”功能提高工作效率。七是制定管理部工作考核办法和窗口服务指南,加强对各管理部的监督检查,建立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八是及时处理群众诉求。针对群众反映问题,管理中心立足单位职责依法依规处理。
3.严格执行内控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一是及时对党组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制度。进一步熟悉掌握“三重一大”范围,涉及“三重一大”范围的事项都要提交党组会议审议。
(2)严格监管资金支出调拨。一是加强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制度的学习。组织涉及管理职能的干部职工对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制度再学习、再强调,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二是建设完善住房公积金线上资金调拨模块。住房公积金资金调拨由手工审批、网银支付的方式改为综合业务系统逐级上报审批完成后自动发送交易的方式,保障资金安全。三是制定完善住房公积金资金存放和调拨管理、住房公积金内部财务管理等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4.坚决堵塞业务监管漏洞
一是坚决依法依规处置套取资金行为。召开专题讨论会,分析形势,采取措施,依法依规处置套取资金行为。二是压紧压实责任。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典型案例,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三是持续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斩断利益链条,切实保证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
(三)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基层党组织建设更牢固
1.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一是聚力打造党建工作品牌。制定“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打造党建工作品牌,创建示范党支部活动。二是健全党建考评机制。制定党建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突出考核目标导向。三是提升党建文化内涵,加强党建文化建设。要求全体党员佩戴党员徽章上岗,团员佩戴团徽上岗,各服务大厅摆放“党员先锋模范岗”标识。
2.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主要领导同志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认真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一是强化业务培训。重点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内容进行讲解培训,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应知应会内容的学习,规范党务工作内容和程序。二是严格落实要求。召集党支部书记、委员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支部换届工作要求。
(3)严格程序发展党员。管理中心组织各党支部负责同志进行学习培训,熟悉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规范、有关要求和最新精神,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3.持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1)推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大力选拔年轻优秀科级领导干部,为干部队伍增添了新活力。积极开展干部交流调整,吸纳优秀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2)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特别是干部任用回避制度纳入党组学习内容。凡党组会议涉及当事人及其亲属的,要求相关当事人回避。在选拔、考察预告中增加人选基本情况内容,并严格落实《廉政鉴定意见表》“双签字”。
4.强化党员干部履职担当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履职担当思想认识,增强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表率作用。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问题解决。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及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四是加强行政执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对欠缴拒不整改的主体加强立案查处力度。五是健全管理制度。印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严守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
三、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工作常态长效
经过努力,管理中心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市委要求、干部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管理中心将紧盯整改重点,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一)强化党的领导,抓好责任落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紧压实整改政治责任,持续将压力传递到所有党员干部。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效能建设、切实转变作风,加强纪检监督职责。严格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后续整改。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改落实有始有终、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三)严格管理监督,抓好作风建设。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务实的工作作风,持续扎紧制度的笼子,用制度促进作风转变,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为首府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四)健全长效机制,抓好成果巩固。持续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固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努力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效果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时限:2024年3月6日至3月26日,联系电话(工作日8:00—18:00):0771—5710148;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312办公室;邮编:530022;电子邮箱:gjjrjk2011@163.com。
中共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