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铁分通〔2022〕2号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关于开展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
贷款顺位抵押业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了减轻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以下简称“铁路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的还贷压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商业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顺位贷款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开展范围
申请商转公顺位贷款业务的自住住房所在地应在南宁市六区(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江南区、良庆区、邕宁区)范围内。
二、业务办理条件
(一)商转公顺位贷款业务办理的具体要求按照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公积金中心”)对于商转公顺位贷款业务的规定执行。如南宁公积金中心或受委托银行的贷款政策发生变动,应符合新政策对于商转公顺位贷款业务的要求。
(二)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上述业务开展范围内已办理了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商贷(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该商贷仍在正常履行还款约定,且商贷发放行已与南宁公积金中心签订了商转公顺位贷款合作协议。
(三)仅受理申请商贷转纯公积金贷款,贷款差额部分需自行结清。
(四)仅受理商贷发放行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为同一家银行的商转公顺位贷款业务。
三、承办银行
本次开展商转公顺位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铁路分中心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陆续推出其他委贷银行商转公顺位贷款业务。
四、业务咨询方式
如需了解办理详情或业务一次性告知单,请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771-12329转2、市长热线0771-12345咨询或至铁路分中心南宁管理部现场咨询,也可通过南宁公积金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了解。
五、业务办理地点
铁路分中心南宁管理部(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30号)
六、业务开办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5月25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1.商转公顺位贷款业务办理流程图(建设银行)
2.商转公顺位贷款业务办理流程图(农业银行)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2022年5月 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综合科 2022年5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