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征求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根据《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制定《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30天。
社会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4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我管理中心:
一、登录“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http://117.141.131.185:8000/law/skip.action),在线提出意见、建议。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nnzfgjj@163.com。
三、寄送信函至: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贷款管理科,邮编:530022。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公众征求意见稿).docx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公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