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金通〔2021〕70号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企业通过
“一窗通”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
注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自治区、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为缴存单位提供更为便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登记渠道,现就企业通过“一窗通”服务平台办理注销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2月1日起,企业可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窗通”平台,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同时,住房公积金无欠缴且全员办理封存调出的,单位账户将同步注销。自动完成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登记。
二、企业通过“一窗通”平台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时,若存在公积金欠缴或未办理全员封存调出的,应按规定补缴公积金并为职工办理封存调出。住房公积金账户符合注销状态后,需到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大厅办理注销登记,临柜办理时可不再提供工商、税务管理部门注销登记材料。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2021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