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南金通〔2021〕70号 南金通〔2021〕70号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企业通过“一窗通”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注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12/01 6.5k 阅读 334 点赞

南金通〔2021〕70号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企业通过

“一窗通”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

注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自治区、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为缴存单位提供更为便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登记渠道,现就企业通过“一窗通”服务平台办理注销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2月1日起,企业可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窗通”平台,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同时,住房公积金无欠缴且全员办理封存调出的,单位账户将同步注销。自动完成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登记。

二、企业通过“一窗通”平台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时,若存在公积金欠缴或未办理全员封存调出的,应按规定补缴公积金并为职工办理封存调出。住房公积金账户符合注销状态后,需到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大厅办理注销登记,临柜办理时可不再提供工商、税务管理部门注销登记材料。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2021年11月30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